近年来,随着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,商标侵权案件频发,尤其在文化产品与衍生品领域,争议不断。2023年一起涉及“哈利·波特”系列周边产品的侵权诉讼,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。该案不仅牵涉到国际知名文学品牌的版权边界,更在司法实践中对“相同商标”的认定提出了新的挑战。法院最终判决指出,即使在文字、图形或整体视觉效果上存在细微差异,只要消费者在实际使用中产生混淆可能性,即可构成“相同商标”。这一判例标志着我国商标法在司法适用层面迈出了重要一步,重新定义了“相同商标”的判断标准,为今后类似案件提供了具有前瞻性的裁判指引。
传统“相同商标”认定标准的局限性
长期以来,我国《商标法》对“相同商标”的界定主要依赖于客观比对原则,即要求两商标在文字、图形、颜色、排列方式等方面完全一致或高度近似。这种标准强调形式上的统一,忽视了市场环境和消费者认知的实际差异。在早期的司法实践中,法院多以“是否容易导致混淆”作为判断依据,但往往将该因素置于“相同或近似”的形式判断之后,形成“先形式后实质”的审查逻辑。
以2018年某国产动漫周边被诉侵权案为例,被告使用的“小魔灵”图案与原告“小魔法师”标志在构图、配色及字体上略有不同,但整体风格相似,且用于同类商品。尽管如此,法院仍以“不构成相同或近似”为由驳回原告诉请。这一判决反映出当时司法实践对“相同商标”的理解仍停留在字面层面,忽略了消费者在真实购物场景中的感知体验。然而,随着消费行为日益数字化、碎片化,品牌符号的传播速度加快,消费者的注意力被大量信息冲击,原本微小的视觉差异可能在实际识别中被迅速放大,甚至引发误认。
更为关键的是,传统标准难以应对“跨品类模仿”现象。例如,一些非授权商家利用“魔法学院”“魔杖”“霍格沃茨”等元素制作文具、服饰、饰品,虽未直接复制官方商标,但通过组合使用具有强烈辨识度的符号,极易让消费者误认为其与正版品牌存在关联。这种“软性模仿”在传统标准下往往被排除在侵权范畴之外,导致权利人维权困难,市场秩序受到侵蚀。
哈利波特案揭示的新认定逻辑:以消费者认知为核心
2023年这起“哈利·波特”周边侵权案成为转折点。原告环球影业公司指控某电商平台上多家店铺销售印有“魔法咒语”“分院帽”“魁地奇球”等元素的文具、钥匙扣、帆布包等商品,这些商品虽未使用“Harry Potter”字样,但整体设计风格、色彩搭配、符号组合均高度还原原著设定。被告辩称其商品仅属“创意表达”,不构成商标侵权。
法院审理后认为,虽然涉案商品未使用注册商标,但其使用的元素组合具有极强的品牌专属性,且在公众认知中已与“哈利·波特”形成稳定联系。特别是在网络购物环境中,消费者在浏览商品时往往依赖图像而非文字进行快速识别。当多个商品呈现出高度一致的视觉语言——如紫色背景、金色字母、蛇形纹饰等,即便无明确标识,也足以使普通消费者误以为是官方授权产品。
此案的关键突破在于,法院首次明确提出:“相同商标”的认定不应仅限于形式上的雷同,而应以“消费者混淆可能性”为核心标准。只要商品在整体视觉效果、设计理念、象征意义等方面达到足以引起公众误认的程度,即便未使用注册商标,亦可被认定为“相同商标”的延伸表现。这一标准的引入,实际上将商标保护的重心从“形式一致性”转向“功能识别性”,契合现代市场经济中品牌价值的实现路径。
此外,法院还强调,对于具有高度文化影响力的知名作品,其标志性元素已超越单纯的商业标识范畴,成为公共认知的一部分。因此,对这类元素的滥用,不仅损害权利人的经济利益,更会破坏消费者对品牌真实来源的信任。这一观点体现了司法对“品牌声誉”这一无形资产的高度重视,也为后续类似案件提供了理论支撑。
新标准下的法律实践启示与制度完善建议
“哈利·波特案”所确立的“以消费者认知为中心”的“相同商标”认定标准,正在深刻影响我国知识产权司法实践。它促使法官在审理案件时更加注重市场实际、消费习惯与品牌影响力,避免陷入“形式主义”陷阱。这一转变对于维护公平竞争秩序、激励原创内容创作具有重要意义。
首先,该标准有助于遏制“搭便车”式仿冒行为。许多中小企业或个体商户常利用热门文化符号低成本制造“类品牌”产品,试图通过模糊界限获取流量红利。新标准使得此类行为面临更高法律风险,迫使市场主体回归自主创新,推动产业良性发展。
其次,该标准为数字时代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有力工具。在短视频、直播带货等新兴业态中,商品展示往往以画面为主,文字信息被压缩甚至省略。若仍沿用旧标准,将导致大量侵权行为游离于法律监管之外。而以消费者感知为核心的判断机制,能有效填补这一法律空白,确保权利人在新型传播环境中同样获得充分保护。
然而,新标准的实施也带来一定挑战。如何界定“混淆可能性”的程度?是否存在主观判断过重的风险?为此,有必要建立更为科学的评估体系。例如,可引入消费者问卷调查、眼动实验、大数据分析等辅助手段,量化判断混淆概率;同时,在司法解释中进一步细化“显著性元素”“品牌联想度”等概念,增强裁判规则的可操作性。
此外,应加强对权利人合理维权边界的引导。过度扩张“相同商标”的外延可能导致“寒蝉效应”,抑制正常的艺术创作与文化表达。因此,法律需在保护与自由之间寻求平衡。例如,可设立“合理使用”例外条款,允许基于评论、讽刺、教育等非商业目的使用知名符号,前提是不误导公众。
总结而言,“哈利·波特周边侵权案”不仅是单一案件的胜败判定,更是我国商标法律体系迈向精细化、人性化的重要里程碑。它标志着“相同商标”的认定正从静态的形式比对,走向动态的市场认知评估。这一变革既回应了数字经济时代的需求,也体现了司法对消费者权益与创新生态的双重守护。未来,随着相关配套机制的完善,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将更加精准、高效,真正实现“让创新者安心,让侵权者知惧,让公众明辨”的法治愿景。

